自2024年10月16日起,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New CIES)的参与者可以将住宅物业纳入其投资组合,前提是每笔物业的交易价格必须至少为港币5000万元。在满足最低投资要求方面,不动产总投资(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物业)的上限为港币1000万元。香港投资推广署已相应更新了该计划的规则和申请材料,详情可在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网站上查看。
此外,从2025年3月1日起,通过申请人全资拥有的私人公司所作的投资也将计入允许的投资价值。香港投资推广署将在未来公布更多有关此更新的详情。
有关资格标准及其他具体信息,请参阅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