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府」)最近公布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计划」)。 该计划旨在鼓励资产所有者定居香港,并通过分配及管理资产,探索香港多样化的投资机遇。 投资推广署辖下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负责评估申请人的金融资产和投资,并确保持续遵守投资和投资组合规则。 同时,入境事务处管理与该计划相关的签证和居留申请。 以下是该计划的概要:
申请资格
- 年龄: 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年满 18 岁。
- 范围: 该计划开放给:
- 外国国民;
- 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以及
- 台湾华籍居民;
- 净资产:
- 申请人必须证明申请前两年的资产/资本净值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
- 投资要求:
- 申请人必须在计画推出日期(即2024年3月1日)后或申请前180天内(以较迟者为准)将至少3,000万港元投资于获许投资资产。
- 必须维持相关投资::
- 自计划推出日期当日或净资产审查申请日之前180天起,至申请日止(以较迟者为准); 或
- 自计划推出日期当日或计画申请日前180天起,至获得入境处处长给予「原则上批准」后第180日的整段期间内; 或
- 在申请人取得入境处处长给予「原则上批准」当日起至其后第180日的整段期间内,
- 如果投资存款证,必须在收到「原则上批准」后 180 天内完成并由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及持有至存款证到期。.
- 没有不良记录:
- 申请人不得有任何不良入境记录,并且必须符合一般入境及保安规定。
- 财务支撑:
- 申请人必须证明有财务能力支持自己及其受养人,而无须依赖按计划在香港的投资、就业或公共援助的回报。
最低投资门槛
- 申请人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其中不包括计划推出日期前收购的资产。
申请程序
- 投资推广署辖下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将评估及监察申请人的金融资产及投资。
- 入境处处长会从入境事宜的角度作出审批,发出签证/进入许可及处理延长逗留期限的相关申请。
计划详情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
- 投资推广署辖下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 www.newcies.gov.hk
- 入境处: www.immd.gov.hk
如对计划有任何疑问或想咨询相关净资产审计事宜,欢迎直接和我们联系。